由当日值班班子成员负责,安排值班人员与派出所联合,对九小场所等重点区域和挖沙取土等重点情况开展夜查,各村建立由村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组成的社会治安巡逻队伍,配备手电筒、红袖标等夜间巡逻装备坚持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宣传夜间巡逻的目的和意义,让辖区群众从思想层面上认识到夜间治安巡逻对预防治安案件发生的重要作用,增强群众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带班、情况报告、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度。每天都有一名班子成员带班随机抽取行政村,督察各村是否有值班人员、巡逻记录等。严格奖惩考核,对夜间巡逻工作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奖励;对不按时到岗到位巡逻的,采取处罚措施,确保夜间巡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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